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营造社会组织良好发展氛围,自8月起至年底,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在全区范围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主要检查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被民政部门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和印章、活动开展超出章程规定和宗旨、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等12个违规行为。检查分为年度报告检查、实地走访排查、规范化建设评估、结果公示4个阶段。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摸清社会组织底数,对长期不运作或计划不再运作、且未注销法人身份的社会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对连续两年不进行年检、长期不换届,但正常运作且承担特殊职能、确有必要存在、愿意接受整改的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整改;对既不注销也不整改的不规范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