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2816条河流要优先设河长
昨日,记者从四川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已编制完成《四川省河湖名录》,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816条。
按照中央相关规定,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要优先设置河长。同时,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同样要设置河长。此外,此前已经明确的省级十大河流分别为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青衣江、长江(金沙江)、安宁河、沱江、岷江、大渡河。
会议要求,前述十大河流设置副省级双河长,所流经的地区分级设立市级、县级和乡级河长。而湖泊上原则上不设立河长,由湖泊所在河流河长负责。
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透露,今年6月底前,四川将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在年底前在全省全面落实河长制。 (王成栋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