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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市消费者协会获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

2021-12-22 18:31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发表彰决定,对2020-2021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昭通市消费者协会荣获“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也是昭通市消费者协会连续第2次获得该项殊荣。

近年来,昭通市消费者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昭通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协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立足职能、履职尽责,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一、精心策划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教育活动从广场宣传转移到网络平台和手机端等线上渠道,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主要街道、商圈、商业区等场所悬挂标语、LED显示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二、持续推进“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昭通市消费者协会持续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工作,全市共创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426家、建立消费维权站点2499个和“ODR”消费纠纷在线和解进驻企业47家。三、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昭通市消费者协会创新机制和理念,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分层次、分步骤、多渠道地传播科学消费知识,着力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推动该市消费维权事业向纵深发展。四、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及时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认真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任务要求,妥善处理好防疫用品、居民生活必需品及相关服务质量的消费纠纷。2020年-2021年,昭通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33件,办结率99.1%,调解成功率80.4%;咨询3672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62万余元。

下一步,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和干部职工将以这次表彰为契机,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第五届理事会领导作用,勠力同心,积极作为,全面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进一步推进消费维权事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李德斌)

【责编:沈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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