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得到了各级组织的积极响应,为组织工作指明方向,也对新时代组织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组工干部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具体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应主动认领责任,对标对表,自觉练就一身过硬本领,全力推动《条例》顺利实施、落实落地。
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准确掌握精神实质。《条例》共46条,分为总则、领导体制和职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等7章,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作出明文规定。广大组工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学习过程中,要逐章逐段、逐字逐句认真学、反复学,深刻把握特点、抓好要点、突出重点。要深入学习《条例》相关内容,及时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了然于胸,总结好各地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努力成为组织工作的“活字典”。要主动把《条例》作为组工人的“指南针”“修炼册”,逐字逐句地钻研《条例》的每一个环节,全面提升推动《条例》落实落地的能力和水平。
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全面理顺工作思路。《条例》深刻回答了事关组织工作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同组工干部的《行动指南》,广大组工干部要读懂其用意,涵养坚定的理想信念,“独上高楼”的勇气和追求,和走遍“天涯路”的执着。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多习业务,多思方法,深知《条例》的来处、去处、用处,补好精神上的钙,提升组织工作的能力,让《条例》落地有声。《条例》对组织、干部、人才等工作进行了明确,广大组工干部要以《条例》为标尺,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细致,全面谋划组织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活、手上有招。
在真信笃行上“下功夫”,积极推动落实落地。《条例》落实不能停于纸面、挂在嘴边,要转化成实打实的行动自觉。广大组工干部必须带头执行,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加强研究成效落实,在知行合一中抓好落实。要扛起责任担当,勇于面对冲突,敢于触碰问题,打通执行中的难点、痛点。要把《条例》作为行动指南,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类别,研究制定干部选拔、党员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文件通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要以实干笃行擦亮组工干部的“金字招牌”;要常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工作情怀,甘为人梯,更善为伯乐。苦累面前多思得,工作当中常思责,自觉把规矩挺在前面,把责任举过头顶,当好“排头兵”,全力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如果没有执行力,也会成为摆设。广大组工干部要主动扛起责任,深学深悟,常思更高效率、更高质量、更好服务的工作路径、工作方法,以超常力度、超常举措推动《条例》落地生根,努力向培育自己的部门和自己服务的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镇雄县委组织部 李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