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网讯 4月1日,四川达州举行达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达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淳永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书记邱立权介绍了《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市场主体禁设问题处理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江玲主持。
据淳永奉介绍,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精神,全面落实市委“157”总体部署,壮大市场主体,集聚市场发展动能,更快建成重要的经济中心,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旗帜鲜明的提出该市市场主体要在2025年实现在十三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深化全周期服务,挖掘市场主体发展潜力。全面放宽准入,优化开办服务,简化审批许可,畅通退出机制4个方面制定了服务政策措施。推行全阶梯激励,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动力引导扶持创新创业、培育“个转企”、推进“小升规”、支持“规上市”、发展总部经济5个方面整合了激励政策措施。汇聚全要素保障,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能力。降本减负、鼓励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数字赋能、政策落地5个方面制定了服务保障的政策措施。优化全方位环境,营造市场主体发展氛围。优化竞争环境、法治环境、监管环境、服务环境、社会环境和政务环境6个方面制定了营造氛围等政策措施。
淳永奉强调,该《意见》从各个方面拿出过硬的政策措施,真金白银激励扶持市场主体发展,体现了政府对于市场主体的重视和关心。
关于市场主体禁设问题的有关处置情况。淳永奉介绍,近年来,由于土地征收、环保、项目规划等原因,全市出现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区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全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问题进行了清理。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设的文件内容31处,市政府决定对这31处禁设文件进行分类处置,其结果如下:
一是直接取消没有法律依据或已超过有效期限的19项禁设。
二是对8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的规划类文件继续保留执行。
三是对2项执行《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文件的禁设继续执行到有效期后自动取消;对2项因执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而设置的行业禁设,建议由通川区人民政府和达川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或调整至城市商业规划予以规范。
四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一般不得设置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禁止事项,对确需设立的,应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其禁止范围四至界限清楚,期限不超过1年。
清理处置对市场主体的禁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的重要手段。(图文:胡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