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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职工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

2022-12-15 16:50     中国发展网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的职责所在。2016年12月深圳市总工会成立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专责运营管理全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为深圳广大职工提供实惠、规范、简单便利的公益性保障。截止至2022年9月,全市广大职工累计超过295万人次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互助金申领累计超1.1亿。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给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依托工会组织体系,发动职工自愿参与、共担风险,秉持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活动特点;围绕职工医疗健康保障需求,建立以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为主体的互助保障产品体系,帮助职工抵御和化解风险,切实提高职工医疗健康保障水平。各级工会组织都把职工互助保障活动作为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有力抓手,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广大职工誉为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

近年来,深圳市总工会着力打造“一体两翼”五重帮扶保障工作体系,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作为“一体两翼”的其中重要“一翼”,肩负维护好市职工互助保障权益的使命担当。为更好服务职工需求,“深圳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包含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三大保障,参保对象主要为全市16-60周岁,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计划”保障因病住院治疗的费用,以两次申领为限,最高可申领32.33万元。“重大疾病互助计划”保障涵盖各类重疾,保障种类全面,保障额度最高为32.5万元。“意外伤害互助计划”全面覆盖因意外导致的风险,保障最高可达47.4万。其中,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在职职工需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有无医保的在职职工都可参加。

值得注意的是,互助保障活动既不是社保、也不是商保,它是面向深圳市广大在职职工的互助互济活动,致力于保障一线职工,让职工花钱少、保障多、聚小钱办大事,减轻因疾病和意外带来的经济负担。

“深圳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不以盈利为目的,结余资金采取救助帮扶、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会员服务,彰显公益性互助性特色;它是国家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是工会服务职工的有力抓手,是职工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

本计划通过基层工会(单位)集体参保,管理规范,手续简便,给付及时。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费,按规定可从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个人交费等多个渠道筹集。如是企业出资,根据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参保费在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登录深圳市总工会官网,点击互助保障指引,按指引内容提供对应材料即可,也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劳动创造价值,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实践。作为公益性项目,“深圳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已成为深圳市总工会打造“一体两翼”帮扶保障工作体系的重要抓手。其站在职工角度构筑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切实提高职工生活品质,增强职工劳动安全感,充分展现了工会“娘家人”的诚挚关怀。(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责编:沈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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