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顺利完成省级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县创建工作任务,四川省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在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持续发力,紧扣防范致贫返贫“主线”、守好脱贫攻坚成果“防线”、筑牢经办体系基础“底线”。以创建成效显著县为契机,对照职能职责出实招干实事。
一、完善脱贫人口待遇保障政策
(一)延续重点人员分类资助参保。2023年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类定额资助的四类重点人员39591人,资助金额1051.18万元,参保率达100%;
(二)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贯彻落实分类救助政策,救助对象根据身份认定结果,要求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三)延续医疗保障倾斜支付政策。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四类重点”对象等实施起付线降低50%的倾斜支付政策;
(四)提升救助层次做实网底。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参保患者因重特大疾病导致返贫、致贫的可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后追溯享受医疗救助。
二、提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一)基本医疗保障到位有力。全力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工作,加大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常态沟通,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交换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并将核准身份信息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23年1月-7月,基本医疗为5.02万人次减负,报销金额为7150.95万元。
(二)大病保障补充保障有力。严格执行《巴中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统一执行起付线降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2023年1月-7月,大病保险为1.01万人次减负,报销金额为1214.71万元。
(三)医疗救助保障兜底有力。完善申请救助制度,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经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认定为6类救助对象的,以认定时间为节点,按照认定类别和对应救助标准,对其年度内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追溯救助。2023年1月-7月为3.05万人次减负,医疗救助2005.21万元。
三、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一)三级网络建设扎实有力。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在全县3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设立医保服务窗口,下发经办服务20项,在414个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点,下发可经办服务12项,镇、村两级落实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446名,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站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巩固基层战斗堡垒,做到“有阵地、有人员、能办事”,让经办人员成为医保政策的明白人、宣传员,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全面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质效。
(二)经办提质增效真抓实干。认真执行延时服务制度,各办事窗口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岗,做好当天业务办理准备工作,开门即办,缩短办事群众等候时间,提高经办效率。大力推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以窗口工作人员身份接待办事群众,了解办事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详细询问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让办事群众充分感受到“医保温度”,切切实实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优化业务流程提速便民。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要求,逐一梳理比对。再次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医保信息查询等经办流程,减少申请材料4项,基本医保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时限压缩30个工作日。率先使用医保智能终端,采取“刷脸”激活电子医保凭证,切实解决“一老一小”激活率、使用率不高的问题,让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更为方便、快捷。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