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山市通过党建引领聚合力量,联动各级各部门全面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建立起了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全市营商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以强化政治引领为牵引点,筑牢诚信建设基石。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保山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保山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有关责任人、律师等职业人群对象的信用记录管理,组织开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政策文件学习1200余次,充分利用网络诚信宣传日、全国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2000余次,组织开展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的评选活动,10名同志被授予“第五届保山市道德模范”称号,16名同志被授予“第五届保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党员干部管理为切入点,增强诚信建设意识。将信用建设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培训课程,组织年度公职人员诚信知识考试,颁发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提升公职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加强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制定公职人员诚信管理工作方案,分级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各类表彰、年度考核、违法违纪、失信违约、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用信息,签订公职人员诚信承诺书,对公职人员实行诚信档案动态管理。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依规取消有失信情况的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限制晋升提拔。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落脚点,提升诚信建设水平。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行31家机关党组织与62户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送政策解难题、送服务促发展、送温暖强信心”活动172场次。建立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市级领导每人挂钩联系2户民营企业、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人挂钩联系1户民营企业,引导企业提升诚信经营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作风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投诉案件,确保投诉事项“事事有交代、项项有结果”。全年全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140.1万条,好评率99.99%,整改满意度100%。(何永富 李会明 王胜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