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试点开展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强化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了代表依法履职、履职为民,助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湖南省衡阳县十八届人大代表毛媛(右二)正在听取群众意见
“今后工作中我将沉下身去做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近日,在岘山镇金杨村,衡阳县十八届人大代表毛媛正在向40余名选民述职,选民代表当即结合毛媛的述职情况,就乡村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毛媛现场进行答复,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建议,她表示将带回去分好类、整理好形成代表建议,及时跟有关部门进行交办。述职结束后,选民代表现场对述职的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进一步强化选民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有效监督,增强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是践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求的有效载体,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抓手。近年来,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在杉桥、岘山、曲兰等地试点开展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工作,先后出台《衡阳县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积分制管理细则》《关于开展县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清单制履职、账单制述职、回单制评价”工作模式,并依托“码上找代表”小程序为代表履职精准画像,实现代表履职信息“码上见”,充分发挥述职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截至目前,衡阳县人大常委会已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报告19余场次,49名代表分别向所在选区的选民报告了履职情况,通过双向互动,回应选民提出的问题,收集社情民意,主动接受选民监督。
未来,衡阳县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工作,通过进一步丰富完善述前、述中、述后代表述职“全链条”工作机制,由点及面,使代表工作建立在更加坚实的民意基础上,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蒋尚洁、陈婷婷、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