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江苏省近日出台《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三个文件。11月12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和“两个通知”进行解读。
《实施方案》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着眼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和发展了江苏近年来信用监管和服务的创新实践成果。其中,《实施方案》确定了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的时间表、路线图,“两个通知”规范了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等信用管理具体工作。 针对当前信用监管的难点痛点,明晰范围,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为有序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制度支撑。
《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商贸流通、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20个重点领域或行业,选择信用建设需求迫切、信用监管基础良好的一批省级部门或单位,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祁彪表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尚在起步探索阶段,在信用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相关制度没有统一规范、操作性要求不够具体,迫切需要完善相关制度。“为破解当前信用监管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两个通知’针对当前信用监管的难点痛点,明晰了范围,统一了标准,规范了程序,为有序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制度支撑。”
《通知》提出,要建立信用档案,将信用记录建档留痕,做到可查可核可溯。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朱新华介绍,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厅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认定或项目支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规模符合划定标准的种植养殖大户,组织各地应建尽建、上传主体基本信息,在线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数据显示,目前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库信息突破70.4亿条,基本实现信源部门全覆盖、地区全覆盖、1100万主要市场主体全覆盖以及6349万18岁以上自然人全覆盖。“作为全国唯一的部省共建试点省,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动协作,持续强化环保‘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导向,深入推进联合奖惩,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王玉华介绍。
江苏鼓励企业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提交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重塑自身信用。截至目前,江苏已完成信用修复15851件,数量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