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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四年路艰难 法院一朝帮维权

2020-07-23 22:45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张某辉系云南大理人,2016年下半年在四川南江县某项目工地从事混凝土喷浆施工及带班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负责任人与张某辉进行了结算,对下余43800.00元工资向张某辉出具欠条一份。后经过索要,劳务公司支付了张某辉5000.00元之后对下余工资一直拒绝支付。

据张某辉称,为追收下余38800.00元工资,自己从2017年下半年起,一直向相关部门信访请求主张权利,但困难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而自己从云南往返南江的车旅费及在南江住宿的费用就开支了8000.00多元。张某辉称,在务工期间,自己虽说是带班人员,但实际上每个月只比其他工人多领取几百元的管理费,因所带班的工人未拿到工资,每到年终一些工人就会到家中向其索要,迫于无奈自己也只得先行垫付。加之张某辉在该项目务工时受了伤,家庭又无其他收入来源,这让其常感生活压力巨大。

2020年7月7日张某辉向南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该劳务公司向其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案件受理后,法院了解到张某辉的实际困难,并及时与县司法局进行对接,建议司法局向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进行诉讼。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鉴于案件的性质和难易程度,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等因素,法院为其开通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在法律允许的最短时间内及时组织双方就此案进行开庭审理。通过承办法官庭前、庭中及庭后的三次调解,向双方进行了明理释法,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劳务公司当庭支付下欠劳动报酬。

至此,长达四年多的讨薪路画上了句号,拿到钱的那一刻,张某辉激动地说:“没想到几年都拿不到的钱,到了法院就帮我解决了问题,还是法律的作用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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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原告张某辉与被告某劳务公司负责任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后握手言和的情形

【责编:劲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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