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结合“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2019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内容涉及非法狩猎罪,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据统计,2019年,宜春市法院系统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94件,审结269件。
据悉,宜春市各基层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做出了不少各具特色和亮点的工作实绩。铜鼓县法院针对当地红豆杉等珍稀植物资源丰富的特点,成立专门的涉案珍稀植物生态展示博物馆“红豆杉博物馆”,集法制教育、科普研究和旅游参观功能为一体,系全国首创且被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基地。靖安县法院于2018年1月成立的生态旅游法庭,接受了省、市领导实地考察调研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成为该院一张闪亮的“司法名片”。万载县法院编写的案例《袁某建与万载某瓷土矿肖某、刘某根采矿权纠纷》入选2019年度江西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案例。袁州区法院成立明月山环境资源生态旅游法庭,并在明月山所在的温汤景区游客中心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在景区醒目位置公布旅游诉讼服务电话;配置旅游巡回审判专用警车,第一时间进行巡回处理,并与明月山管委会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诉前联动调解。宜丰县法院通过当地电视台,将典型案例采取“法官点评”的方式以案说法,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公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今后,宜春市法院系统将以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安排,紧紧围绕宜春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专业审判机制,强化案件审判效果,推进审判模式改革,健全外部联动机制。(张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