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10月20日下午,四川省喜德县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被告人杨某某1、杨某某2、杨某等三人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严厉打击了以杨某某1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杨某某1、杨某某2、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喜德县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判,严厉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的震慑了恶势力犯罪,充分展示了喜德县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
这次宣判,体现了喜德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喜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昂扬斗志,采取更加务实有力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最终胜利再建新功!(蔡笃强 吴洪晶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