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江经济带 > 经济与法

云南澜沧:对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零容忍”

2020-12-02 17:00     中国发展网

“你们单位有几个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所有领导干部都填写《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情况自查报告表》了吗?其中有没有包括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这是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时的一幕。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全县领导干部履职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澜沧县纪委监委自8月份起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安排部署、自查自纠两个阶段工作。20个乡(镇)、66个县直部门(单位)共涉及自查对象1921人,自查自纠中作出“零报告”承诺1920人,报告有违规借贷情况1人,涉及资金1.875万元。  

为确保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的严肃性、精准性,县纪委监委结合干部日常监管、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组成3个监督检查小组深入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紧盯重要岗位、突出“关键少数”,重点选取勐朗镇、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12家单位,以采取查看《领导干部自查报告表》、谈话了解、现场签名检验等方式进行抽查核实。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领导干部自查报告表》150余份,发现问题13个,提醒谈话11人。

综合自查自纠阶段及抽查“回头看”情况,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以提醒谈话、制发工作提示函、跟踪督促等多种方式压实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把第三阶段“核查整治”发现纠治问题与对第一阶段“安排部署”、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的“回头看”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扎实抓好专项整治第一、二阶段“回头看”工作。同时强化各“单元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任务落实,对8月安排部署、9月自查自纠两个阶段各级党组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思想不重视、学习不认真、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前两个阶段工作流于形式、没有成效的要及时约谈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重新组织开展填报工作,督促立行立改;对不负责、不尽责,性质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处理。

“开展本次抽查工作,意在对违规借贷问题的认定进行再次宣传、学习动员,对整治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讲清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统一思想、消除顾虑,从而积极稳妥、精准规范推进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本次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静说道。

“下一步,我们将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契机,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任务内容,认真查找违规借贷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建立健全防范机制和问责机制,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以监督检查的实际成效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罕珊 鲍敏)

【责编:予笙】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