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贾某全款执行到位8万元案款后,于12月12日在四川南江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向案件承办人致谢,又向身后等待案件处理的其他案件当事人“传授经验”,“这些事情还是要靠法院才得行。”贾某所说的“这些事情”,其实费了一些周章。
今年四月份,贾某申请执行与周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当时因疫情原因,在查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在案件承办人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协议,约定在今年八月底分期全部履行完。但和解协议达成以后,周某某并未践约,反而“人间蒸发”。贾某“蹲守”周某某多次,终于发现周某某在某茶馆现身。案件承办人获悉情况后,恢复立案、调警、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同步开展,不到20分钟便请到周某某“移步”法院。
传唤到庭后,周某某想“故技重施”,继续与贾某某和解,但承办人一系列操作,给周某某上了一堂关于执行工作“强制性、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法制课。办案全程录音录像,《执行通知书》告知周某某应履行义务,《报告财产令》勒令报告财产,《搜查令》强制搜身,《拘留决定书》要求其在一小时内全款给付义务款。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周某某对仅有的一小时合理规划,四处筹钱,终于提前完成任务目标,连本带息全额找到共8万元执行案款。
近年来,南江法院不断强化执行工作“强制性”,用“威慑力”破解执行难题,打造执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用“精细”提高“质量”,以“整合”提高“效率”、借“科技”提升“速度”,进而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水平,提升法院公信力。(李文瀚 吴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