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今天召开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会介绍,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和农业农村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地办理了一大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了一批“捕运销”犯罪团伙,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当前长江禁捕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及渔获物认定鉴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
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在多次专题研究并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17日联合印发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介绍,《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法律适用、健全机制三大部分,包含15条内容。制定出台《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服务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推动的需要。长江禁捕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举措,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但从执法实践看,相关违法犯罪打击惩治工作,亟需规范性文件予以精细化指导。二是解决执法实践中难点问题的需要。由于对政策法律的理解不同,一些地方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方面认识不一致,对渔获物品种、价值等专门性问题的认定标准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果。三是健全联动执法协作机制的需要。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既涉及行政执法,又涉及刑事司法,需要进一步强化衔接配合,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切实形成打击治理合力。
据统计,公安部自今年7月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长江禁渔2020”、“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以来共侦破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4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00余名,查获涉案船只3900余艘、非法捕捞器具4.5万余套。各地共打掉“捕运销”犯罪团伙360余个,查禁贩销渠道1500余处。目前公安部挂牌督办的155起重大案件已全部告破。
李京生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抓好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坚持“重拳出击、以打促禁”,为长江十年禁捕赢得治本时间。(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