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我们老两口解决了这辈子最大的忧心事,这下可以安心的去帮儿子带娃儿了!”办理完不动产过户手续的袁某一手拿着锦旗,一手握着案件承办人的手,兴奋的说。这是四川南江县人民法院近日执结的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帮助申请人袁某、丁某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兑现了胜诉权益,摘掉了梗在心里多年的“忧心事”。
2012年,袁某、丁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后,因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双方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补偿、交付及给付义务。2016年案件生效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四方举债,一度陷入困境,竟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于2017年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袁某、丁某也从那时起每一天都被这个“忧心事”横亘在心里,也因为这个“忧心事”多次拒绝其独子要求他们去帮忙带带小孩的请求,导致三代人的家庭矛盾。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20年7月份,袁某、丁某打听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解除了其在某银行一间商铺的抵押,查实财产线索后,案件立刻恢复执行。经案件承办人召集双方就商铺单价、抵充方式等事项多次协商,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议定用该商铺以物抵债,并由袁某、丁某向补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商铺差价。“这个结果也算皆大欢喜,公司经过多方运作已经起死回生,但真正要在市场上立住脚,还得靠诚信,这次南江法院对案件的妥善处理,给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拾诚信的机会。”执行和解协议达成时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向案件承办人由衷感慨。(李文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