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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法院:切实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1-05-31 15:08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工作职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5月28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宣布正式成立,并为基层法院少年法庭授牌。之后,普洱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工作情况。

未成年人1

近年来,普洱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未成年审判工作的改革发展及少年法庭发展过程中,普洱法院积极探索,创立发展了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精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少年法庭的通知》要求和相关安排部署,普洱全市法院共设立11个少年审判法庭,建立起少年审判专门机构和专人审理机制,通过加挂少年法庭牌子,审结涉及未成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合议庭实现少年审判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形成相对独立的少年审判工作体系,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未成年人2

一直以来,普洱法院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司法理念,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于少年司法工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去教育和感化涉罪青少年,有效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普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明德表示,全市法院将以此次设立少年法庭为契机,整合少年刑事、家事合议庭等,并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爱心耐心的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我们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引导作用,切实预防、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郭明德说,下一步,普洱全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创新推进少年司法工作,强化与有关机关部门加强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构建由社会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持之以恒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成才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李昳燚)

【责编:沈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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