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以唤醒失职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稳固家庭教育。
该院在对吴某进行例行监督考察时,发现其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期间,仍伙同社会青年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吴某出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情形与其父母监护不当、履职不力有直接因果关系。该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在宣告送达现场,承办检察官全文宣读了《督促监护令》,向家长详细分析了他们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强化其监护教育意识,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积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改善亲子沟通方式,提高监护教育技巧,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引导孩子遵纪守法,帮助孩子纠正不良行为。
据悉,近年来,内江市东兴区检察院依托本院成立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邀请妇联、关工委相关专家对监护人和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持续跟进、定期回访、充分跟踪“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如果怠于履行“督促监护令”义务,将通报所在村委会和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建议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该院将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