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长江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美丽四川建设,11月2日,德阳市水利局对8家涉嫌“未批先建”、“未批先变”、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整改进度缓慢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德阳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廷友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8家被约谈生产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两单" 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条款进行了针对性宣讲,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手册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告知书。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强化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水土保持工作部门人员和职责。二是强化《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水土保持法治意识。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四是强化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职责,特别是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防止滥挖滥采,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五是强化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水土流失设施验收等法定义务。六是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宣传,主动联系水行政主管部门宣传水土保持工作,并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杨廷友强调,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一是要深刻认识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对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快水土流失防治。二是要深刻认识水土保持工作意义。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保障德阳地区生态安全、防洪安全以及人生安全。三是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将水土保持工作贯穿于生产建设项目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办理水土保持审批事项。依法追究不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生产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被约谈单位表示将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德阳经济技术开区管委会、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技术信息中心、旌阳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王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