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被正式提出,而“美丽中国”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目标。在这一大背景下,为了响应党的号召以及地方经济全面发展,浙江省落实了“生态文明”这一理念,结合自身各方面情况,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在建设“美丽乡村”中,浙江省需要综合分析主客观影响因素,通过不同途径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改变了该地区农村生态环境、村容村貌乃至人们精神面貌,促进农村地区全面发展。
一、科学筹划乡村建设
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浙江省领导者要根据当下乡村各方面发展情况,根据“城乡一体化”客观要求,科学筹划乡村建设,运用发展的眼光,构建“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体系,促使乡村走上长远的发展道路。在此过程中,浙江省领导者要根据乡村已有的资源,探寻适合各乡村发展的产业,构建产业业链、附属产业,优化调整当下乡村的经济结构,使其更具特色,更加合理化。具体来说,浙江省领导者必须多层次优化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加大相关方面建设力度,比如,教育、通信、医疗,统筹规划,制定合理化的“长、中、短”期目标,确保乡村规划更加科学化,政务更加透明化,明确乡政府工作人员在建设“美丽乡村”方面的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乡政府工作人员要融入到村民中,认真听取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多和他们沟通、交流,以他们心中的“美丽乡村”蓝图为基点,优化完善规划的蓝图,以“五新”目标为标准,即新规划、新建设、新产业、新生活、新素质,促使构建的“美丽乡村”蓝图符合地区各方面特点。还要多角度强化村民配合建设已是,准确认识“美丽乡村”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
二、注重理念引导,注重乡村产业面与产业链的拓宽
站在客观角度来说,“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和生态伦理理念吻合。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浙江省领导者必须以道德伦理为切入点,尊重自然,改变传统价值观,具备可持续发展观,优化利用各类自然资源,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浙江省要优化利用各方面要素,大力发展乡村经济的基础上,保护好生态环境,尤其是生物的多样性,不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浙江省必须全面、客观分析自身已有的各方面优势,优化利用已有的生态与人文资源,以支柱产业为中心,构建具有特色的地方产业带,优化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加大周边产业开发力度,促进乡村经济全面发展。政府部门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拓宽乡村产业面以及产业链,多鼓励村民参与到产业链建设中,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提高其生活整体水平的基础上,真正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为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做好铺垫。
三、注重文化传承,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
浙江省要注重文化传承,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通过不同途径挖掘多样化的文化底蕴,以当地生态资源为基点,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文化的品牌化,充分展现新时期乡村已有的文化品位,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地方历史文化。浙江省要通过不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村民的力量,共同有效保护古村落、自然村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要通过不同途径深入挖掘多样化的文化景观、文化现象,将其更好地传承下去,大力发展多样化的农村文化,构建“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体系,开展不同形式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促使乡村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二者共同发展。浙江省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从不同角度入手挖掘各类优秀文化元素,全面、深入研究生态文化元素,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中心的教育活动、科普宣传活动,为提高全民生态素养提供有利的保障。在此过程中,浙江省必须做好基础设施以及文物建筑维修工作,避免乡村整体美观受到影响。同时,站在客观角度来说,“美丽乡村”中的“美丽”体现在多个方面,人美便是其中之一,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浙江省必须意识到丰富村民文化生活的重要性,要将其放在核心位置,构建多样化的乡村文化殿堂,优化完善已有的乡村文化设备设施,结合村民的兴趣爱好、特长等,定期开展多样化的乡村文化活动,加大乡村文化建设力度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在村民中不断传播正能量,为优良民风的形成提供有利的保障,提高村民个人素养。以此,进一步增强村民间的信任度,构建一种“和谐、宽松”的合作环境,共同为乡村产业链以及“美丽乡村”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总而言之,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浙江省必须与时俱进,立足我国基本国情,运用发展的眼光,全方位分析自身各方面情况,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结合各乡村存在的问题,科学筹划建设,注重理念引导与文化传承,不断拓宽乡村产业面以及产业链,不断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等,打造新时期独特的美丽乡村,将“生态文明”这一理念落到实处,促进农村乃至浙江省经济全面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铺垫。
(作者王国灿为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省美丽乡村经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