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进行时:三部门按病种收费改革

2017-01-17 15:58     发展观察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公布了320个病种目录,供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时选择。

各地要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合理确定具体病种,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

《通知》公布了320个病种目录,供各地推进按病种收费时选择。明确规定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要建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考核奖惩制度,将按病种收费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监督评价和激励约束,调动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知》强调,医疗服务实行按病种收费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定价方式的重要内容,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改革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据悉,2011年国家启动了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各地积极选择部分病种进行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对规范诊疗行为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据了解,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第一,逐步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各地要抓紧制定推进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第二,合理确定具体病种和收费标准,结合各地前期试点和病种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遴选了320个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具体目录见附件)。

各地要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制定病种收费标准,逐步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收费标准要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测算。

第三,扎实做好按病种收付费衔接,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改革的衔接,充分发挥按病种收付费的协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降低群众个人费用负担。

第四,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各地在改革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各地价格、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出台考核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工作的政策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奖惩机制,调动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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