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探索建立“3+5”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
创新制度与基础制度不同,更多寻求点上的突破,争取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开展试点。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暨2013-2015年建设规划》。2015年以来,着眼于在“十二五”基础上深化提升,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编制形成了《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经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2016年12月21日正式印发。
“十二五”时期,国家和上海都是首次编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主要是厘清概念、划定范围、形成体系框架。
制度化的重点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项目的确立、项目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服务供给、资金保障、考核评价等一整套制度。“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初步提出了“3+5”的制度框架,即建立“三项基础制度”,探索“五项创新制度”,为长远发展打下基础。
标准化主要是深化细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上海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按照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尽可能统一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保障标准等要素的表述。
均等化是总体要求,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需要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十三五”时期,上海将着力补短板、抬底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缩小本市城乡、区域以及不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力争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上海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上,采取项目清单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
项目清单制度,是指将所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保障标准等信息汇总形成清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制度。通过清单,既为公众了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了窗口,又规范了各级政府对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也为加强服务项目之间的统筹平衡提供了政策工具。
财政管理制度,在明晰服务内容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首先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统计口径,把基本公共服务这本账先算清楚,进而逐步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财政预算管理。通过这项制度,要解决哪些项目可以支出、支出多少、谁来支出等问题。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项目,财政要优先予以保障。
评价考核制度,核心是评估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是否做到应保尽保,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和干部考核范围。
上海还在制度上进行创新,如需求管理、合格供应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管理和共建共享等,主要是探索创新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和运行机制,突出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不同于基础制度,它们更多寻求点上的突破,争取在条件成熟的领域开展试点。
需求管理制度,主要是科学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通过建立相应的评估或审核机制,准确识别服务对象并更好匹配其需求。
合格供应商制度,指对于某个特定的服务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列出提供该服务的具体标准,凡是符合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均可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在这些机构中自主选择,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效率。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制度,指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指对于承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力量,政府给予投资或运营补助,政府出资人代表进入理事会,参与机构重大决策,加强监督,确保其承办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使其不偏离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初衷。
共建共享机制,指不同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间,通过一定的体制机制设计,破除条线分割、条块壁垒,整合资源、提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