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艾伽/供图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华斌报道 近日,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江西南昌成立,这标志着江西消费维权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
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89年,27年来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领域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原有的消费者协会有关设置已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此,2015年12月1日江西正式出台《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单位组成,其办事机构承担日常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各项职责”,从立法层面规范了新常态下江西省消费维权组织的机构建设。
2016年2月23日,江西省工商局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依法组建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请示》,迅速得到了江西省政府批准,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藉此迈上快车道。截至2016年5月30日,各有关单位共推荐江西省消保委委员126名,其中,常委候选人65名,副主任候选人25名,常务副主任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各1名。2017年1月20日,上述委员均全票当选。
新当选的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史文清表示,将主动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准确把握消费者组织的定位和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原标题:江西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