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六大举措再次降低企业成本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闵琦报道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上海从4月1日起,通过减税、降低社保费率等6方面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年减税费预计将超过400亿元。这是继去年综合减负500亿元后,上海再次推出的新措施。
上海企业的行政收费占比为12.2%,在全国处于末位。上海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税费涉及国项国标、地项地标、国项地标等,上海在有限的地项或地标空间内,努力落实降低企业成本的任务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实施政策组合拳,通过制度创新,降低企业成本,并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本次降费领域包括:全面实施国家各项减税政策,减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比例,降低企业能源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
上海将调整小微企业残保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扩大至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对部分大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大型国企,按不同人数规模赋予不同系数,差别化征收残保金;同时,在地方权限内,按程序将本市残保金1.6%的征缴比例,下调至国家规定1.5%的最低征缴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取消或停征35项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要求,上海清理由本市现行执收、纳入地方管理的14项涉企收费项目,包括停征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药品检验费、计量收费等10项收费项目;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项收费项目。
又讯记者闵琦报道2012年1月1日,部分行业率先试点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4大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全国首个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城市,上海已在这场税制改革中整整走过5个年头。
“试点行业营改增之后,消除了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形成完整的税收抵扣链,据测算,5年累计减税总额达1967.3亿元。”上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局长过剑飞表示。
上海市在2012年开启营改增试点当年减税135.6亿元;2013年营改增试点减税额增加到251.1亿元,同比增长85.18%;2014年营改增试点在部分行业扩围后减税额进一步增加到354亿元,增长40.98%;2015年营改增试点减税额为386.7亿元,增长9.84%;2016年4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减税额度大幅增加,达839.9亿元,增长117.22%。“目前,覆盖全市73.7万户纳税人的增值税管理体系基本建成,营改增在打通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升级、规范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外溢效应持续显现。”过剑飞介绍。
营改增促进上海产业转型,特别是服务业发展的原因在哪里?过剑飞解释,首先,营改增消除了营业税制下重复征税,减轻了服务企业税收负担,使服务业与工商业能同等纳税;其次,通过服务业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下游企业抵扣机制,减轻了下游工商企业税负,使服务业和工商业可以联动发展;第三,营改增的抵扣机制消除了企业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的税收障碍,使生产企业内部可以将服务部门独立或者外包,从而扩大了市场的服务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