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多元化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不可或缺的关键性要素,“五水共治”便是浙江省在建设水生态文明方面提出的一种全新模式。随之,如何借助司法手段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浙江省“五水共治”进程中急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本文作者从不同角度入手客观阐述了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司法保障机制。
一、借助环境公益诉求,优化“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模式
站在司法的角度来说,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优化完善尤为重要,比如,“五水共治”。在新《环境保护法》作用下,对环境公益诉求已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原告资格,具有较好的可行性,而“破坏生态”行为已成为环境公益诉求方面的关键性内容之一,利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提出的“五水共治”,利于这一司法保障模式的优化完善。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也参与到水环境改善中,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下,检察监督机制、移送管理制度等得以优化完善,在司法方面,环境保护有了重要的司法保障,利于浙江地区一系列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模式多样化作用,有效提高污水治理效果。
二、借助环境能动司法,健全“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模式
在治理水污染中,浙江省也在全面、深入探索环境司法以及执法,不断将其应用到实践中,为健全“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模式提供了有利的保障。2009年,在多方面因素作用下,“能动司法”这一概念应运而生,逐渐应用到各类司法机关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环境保护方面,司法机关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和其他类型的案件相比,环境案件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易于扩散、难以逆转等是显著特征,也就是说,在处理环境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必须及时介入,要充分发挥多个部门作用,比如,公安部门、环保部门,使其处于统一化的网络结构体系中,顺利实现联动执法,实现环境能动司法,依法追究排污超标企业、污水处理不科学单位的司法责任,根据各方面情况以及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适当增加对其的司法追究力度,为健全浙江省“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模式提供有利保障。
三、科学选择环保法庭试点,创新环保检察机构与环保警察试点
1、科学选择环保法庭试点
在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到多个方面,包含多门学科知识,比如,生物学、化学,具有强化的专业性,司法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点,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不同行业、领域处于动态发展中,浙江省也需要多角度优化完善“五水共治”的相关条例,优化创新相关机制,确保区域水污染治理有重要的法律保障。在“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机制方面,浙江省必须多角度分析自身各方面情况,坚持相关原则,科学选择环保法庭试点,可以将其设置在水环境污染程度较高的地区,比如,嘉兴、宁波,确保一系列环境司法活动顺利开展,有效处理各类环境案件,比如,环境民事案件、环境刑事案件,将环境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其形式化,构建全新的审判执行模式,“一体化”解决各类环境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环境司法能动性。
2、优化创新环保检察机构、环保警察试点
在治理水污染过程中,浙江省必须综合分析主客观因素,准确把握“五水共治”以及相关司法保障机制的特点、性质等,科学选择环保法庭试点的基础上,需多层次优化创新环保检察机构以及环保警察试点,全面、客观分析“五水共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结合地区水污染具体情况,构建针对性的环保检检察机构,根据污水治理以及水环境改善情况,定期开焊多样化的试点工作,明确其重点内容,准确把握试点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浙江省需要优化完善构建的立案调查机制、督促起诉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环境执法相关机制等,检察机关要根据地区发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开展多样化的工作,比如,起诉、督促。浙江省要立足基本国情,根据我国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出的客观要求,出台相关法规,制定具有较高可行性的方案。在“五水共治”方面,浙江省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自身在这方面的职责,要充分发挥自身多样化职能,实现联动执法的基础上,开展多样化的统一行动,有效提高水污染治理效果,尤其水污染极其严重的区域。由于公安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浙江省需要构建环保警察部门,促使公安机关、环境行政执法机关相融合,处于协调、统一过程中,共同作用于“五水共治”方面。
总而言之,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浙江省必须正确审视自身各区域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以水污染问题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五水共治”多样化作用,要从不同角度优化完善建立在“五水共治”基础上的司法保障机制,借助环境公益诉求以及环境能动司法,优化“五水共治”司法保障模式,科学选择环保法庭试点,创新环保检察机构与环保警察试点等。以此,充分发挥“五水共治”的司法保障机制多样化作用,科学治理水污染,提高各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基础上,有效改善地区生态环境,促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地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王国灿,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浙江美丽乡村经济文化研究院执行院长、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