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以PPP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

2017-07-19 15:04     中国经济导报

原标题:云南以PPP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刘颖报道 近日发布的《云南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实施方案》提出,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存量政府性债务项目改造,藉以化解地方存量政府性债务。

方案所界定的存量政府性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底存量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其中,存量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存量或有债务则是指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那么,哪些项目可成为PPP化债项目呢?方案明确,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债务单位从财政部门提供的债务项目清单中,选择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有现金流潜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改造和运营,转型为PPP项目。

方案确定了从项目实施方案制定、评估论证、识别认定到合作决策、合同制定、运营评价、项目移交等各环节的规范流程。其中项目认定的两个重大依据为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可由项目实施机构和债务单位依法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涉及:项目概况、项目合作范围、期限与运作方式、风险分配框架、交易结构、合同结构、监管构架、采购方式和存量公共资产建设、运营维护的历史资料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等。项目实施方案报同级政府备案,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同期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根据本地实际建设融资成本情况,综合考虑财政补贴支出发生年份,合理确定并推荐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所采用的折现率。

为激励PPP化债更好实施,方案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要创新PPP项目奖补资金分配机制,优化调整资金使用方向,根据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规模,通过以奖代补给予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资金支持。

为防控财政风险,方案规定,云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PPP项目财政支出统计监测,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科学评估PPP项目实施对当前及今后年度财政支出的影响,强化财政支出监测成果运用。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0%。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注意加强债务分析,防范采用PPP模式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金融机构不得违法违规向各级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各级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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