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层面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文件出台 强调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

2017-07-24 17:33     中国经济导报

原标题:首个国家层面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文件出台 强调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晓涛报道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强调“强化管理创新”,充分考虑分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坚持分类指导思路,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强化地方政府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

这位负责人表示,意见还重点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重在预期引导。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分享经济发展的文件,意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旨在营造包容创新的制度环境,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鼓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分享经济发展的信心。意见将为后续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出台分享经济相关领域和区域的政策文件明确方向。

——明确内涵特征。鉴于分享经济变化快、渗透广,作为指导性文件,意见没有对分享经济进行严格定义,而是对若干关键共性特征进行必要阐述,兼顾包容性和辨识性,以便统一各部门、地方以及社会各界对分享经济的认识,更好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

——强调规范有序。在鼓励分享经济市场开展有效竞争基础上,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建立科学有效的分享经济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对损害消费者权益、侵犯知识产权、不公平竞争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营造新旧业态、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完善制度保障。意见提出了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劳动保障、税收政策等若干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强调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创新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分享,以及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等内容。

分享经济是对资源利用方式的一次革新,将对传统经济模式、市场格局、消费方式和就业结构等带来影响和冲击。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分享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这其中,在市场准入与监管举措上,意见提出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进一步取消或放宽资源提供者市场准入条件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依法推进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打破信息孤岛,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等等。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异军突起,发展快速,创新活跃,应用广泛,在一些领域走在了世界前列,并培育了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实现市场交易额达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参与分享人数达6亿,提供服务者人数约6000万。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发展质量,有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拓展扩大就业空间,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指出,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当前发展分享经济面临认识不统一、现行制度不适应、政策保障不健全、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和影响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我国分享经济在快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认识不统一、政策尚不健全、平台能力不足和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希望国家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政策导向,释放积极信号,以消除各方疑虑和凝聚社会共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多次召开部门、地方和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和大数据分析等工作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等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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