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废止133项价格规范性文件

2017-07-31 16:52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王晓涛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旅游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等133件价格规范性文件。

截至2016年底,全国价格主管部门清理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约1.6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5年起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清理改革开放以来的价格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废止文件15805件。其中,国家层面1898件,各省层面13907件。同时,明确现行有效重要文件2619件。其中,国家层面886件(法律2部、行政法规3部、规章23部、规范性文件858件),各省层面1733件(法规54部、规章86部、规范性文件1593件)。

另据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国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已实现全覆盖,通过改革和降低、取消部分电价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预计今年用电成本共将下降1000亿元。

据介绍,降低用电成本的举措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一改革、两降低、三取消”。“一改革”指的是输配电价改革,全国32个省级电网共完成降价480亿元。“两降低”是指降低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中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两者征收标准均降低25%,降价金额为160亿元。“三取消”则分别是取消了通过电价征收的城市公共事业附加,取消了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以及取消了向发电企业收取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这三个项目涉及的降价金额分别为350亿元、60亿元和390亿元。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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