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数字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

2017-07-31 16:57     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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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守营

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2.6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接近19%,占GDP的比重超过30%,同比提升2.8个百分点。这是日前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得出的研究结论。这一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第十六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发布的白皮书还显示,数字经济已成为近年来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对GDP的贡献接近70%。从远期看,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占GDP比重的35%,到2030年,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将超过50%,全面步入数字经济时代。

《白皮书》指出,当前,世界经济加速向以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为重要内容的经济活动转变,数字经济正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共识,为世界各国、产业各界、社会各方广泛关注。根据中国信通院测算,美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0.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达到56.9%,英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4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48.4%,日本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0万亿美元,占GDP比重超过47.5%。

中国信通院编制的中国数字经济指数(Digital Economy Index,简称DEI指数)表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冷热适中”,处于正常运行区间。预计未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将在“正常”区间上部和“趋热”区间下部波动调整。

《白皮书》认为,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共性问题,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还面临着转型壁垒、发展失衡、平台治理等方面的瓶颈。不过,我国具有坚实的产业基础、市场基础、融合基础,面临极为难得的战略机遇窗口,只要把握好战略方向,完全有条件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对此,《白皮书》提出要重点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经济发展理论。加快形成系统性、全局性、规律性的理论认识,推进基础理论创新,破除观念误区。

二是推进发展实践。《白皮书》提出要在夯实综合基础设施、有效利用数据资源、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深化融合应用、扩大升级有效需求等方面着力推进实践。

三是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一方面要避免使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采取既具弹性又有规范的管理措施,加强对新业态的动态并行、分类监管研究,为新业态、新模式提供试错空间,激发社会创造力。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营造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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