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两场工作听证会 推进精简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试点

2017-08-01 15:10     中国经济导报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在京召开精简和规范“企业债券发行核准”事项申报材料听证会。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苗露/摄  深化“放管服”改革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赵超霖

根据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试点工作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分别于7月14日、24日召开两场听证会,即“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工程项目和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以及“企业债券发行核准”事项精简和规范申报材料试点工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国务院审改办有关人士参会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法规司,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人士参加会议。

积极探索通过听证等方式加强公众参与度

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是行政许可规范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审改办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试点单位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公厅等单位做好落实,积极探索通过听证等方式,加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通过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等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总结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国家发展改革委法治型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同时确定将“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和“企业债券发行核准”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试点。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权益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可能是间接的。作为个人、组织,无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影响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是“行政相对人”。

听证会的举办给了“行政主体”即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业务司局充分听取意见、梳理进一步简化空间的机会,也提升了公众对行政政策的参与度。两场听证会举办之前,有关听证事项、时间地点和听证代表名单,都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大厅微信服务号进行了公告,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也全程跟踪了会议。

鉴于“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涉及的“行政相对人”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首场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来源采取“邀请制”,即邀请上述两家电网公司负责人以及地方发展改革委、地方能源局、评估机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代表及专家学者共8位听证代表。

而对于“行政相对人”更为丰富的“企业债券发行核准”,听证代表来源采取自愿报名和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共11名。通过在上述网站和微信服务号中正式发布公告,在为期一周的时间内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共收到了20份报名信息。从中,根据精简和规范申报材料工作有关要求,确定了包括企业债券发行人代表3名、承销商代表3名、会计师事务所代表1名、律师事务所代表1名、信用评级机构代表1名的服务对象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同时,还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发展改革部门代表1名参加听证会。

确定两项社会关注高、影响大的改革试点

在“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特别选定了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两项行政许可,作为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报材料的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近几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力度非常大,中央层面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累计减少90%,铁路、公路、机场改扩建等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事权的交通核准事项全部取消或下放。依据国务院审改办有关本次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最终选择“电网工程项目核准”这个事项作为试点事项之一。“电网工程项目核准”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事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中的一个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体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业务特点,社会关注度很高。

另一项试点是“企业债券发行核准”。企业债券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的领域,是支持重点项目落地、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和工具。而“企业债券发行核准”也是政务服务大厅开门运行以来办件量最大的事项,作为试点具有极强的示范意义。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幅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改革前的50项核准前置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率先取消银行贷款承诺、电网接入意见、供水协议等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推动将涉及20个部门的32项前置审批精简为2项,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少数情况外,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用海)预审,其余全部改为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

经多轮精简后,目前“企业债券发行核准”仅保留了15个要件要求,并作为首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全程公开透明办理。

两场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都认真准备、依次发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提出可能的优化建议和必须保留的重点材料。参加听证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法规司、政务服务大厅,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以及国务院审改办负责同志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各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对主要意见高度重视并将开展深入研究,会将有关处理情况以适当形式及时进行反馈。

以试点工作为抓手,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梳理、精简行政审批中的流程、申报材料,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相关报道见A3版)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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