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017-08-17 15:48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杨虹报道 在前期天津、浙江、福建、广东、重庆、陕西试点基础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日前新增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和新疆,试点地区覆盖13个省(市、自治区)。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世界各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通行做法,也是落实口岸“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加快推进“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和试点推广。标准版共包括九大基本功能。目前,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等部门通力配合下,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企业资质、原产地证、许可证办理等六大功能板块已完成建设,其余3项功能也将在9月底全面上线。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近日介绍,今年以来,我国进出口实现较快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动力转换加快,回稳向好势头进一步巩固。根据海关统计,1~7月我国进出口额15.4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其中,出口8.53万亿元,增长14.4%;进口6.93万亿元,增长24.0%;顺差1.60万亿元,收窄14.5%。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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