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容性创新性监管助推新动能

2017-08-18 15:40     中国经济导报

新动能培育和传统动能的改造提升,不仅要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更有赖于监管制度和治理模式的创新。

田杰棠 戴建军

国务院办公厅年初发布的《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明确指出,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对新产业新业态采取既具弹性又有规范的管理措施。这一新监管理念贯彻了本届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指明了未来管理和规制新兴经济活动的正确方向,对激发新动能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政策利好。

以开放心态和包容精神面对新产业新业态

在建立新型监管制度和治理模式的过程中,需要掌握好放管结合的原则,实现管和放的有机统一。“放”是不可逆转的总体趋势,“管”则是与之配套的必要条件。“管”不是对新业态和新技术的出现采取“管死”的态度,而是要适应新事物的诞生和其内在客观规律来建立新的游戏规则;而“放”则主要应放开市场准入的壁垒,而不是放弃政府服务和监督的责任,不能简单“一放了之”。对于很多新兴行业而言,如果不能根据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发展的客观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业规则,“放”可能就会导致发展的混乱。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内在规律的学习和把握,敢于承担新事物发展必然会蕴含的一些风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保障。

新的监管制度既要坚持规范管理,又要保持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对违反基本法律底线的商业化行为,如侵犯个人隐私、利用新技术诈骗等,应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坚决予以制止、依法给予惩罚。但是,对符合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切实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新应用、新业态,即使是触动了一些机构和团体的既得利益,也应该给予大力支持。应本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制定有利于新事物、新产业发展的监管规则和治理模式,保护和激发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多管齐下,丰富和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面对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发展速度快、跨界融合、“人人参与”等特点,按部门、属地划分,以资质准入为手段、管企业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难以适应,亟需向现代监管方式转型。

——建立审慎的监管制度。不同行业的特征不同,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尽相同,监管的方式、重点必然不一样。甚至在一个产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对其监管的方式也应有所区别。因此,在监管上需针对不同行业精准施策、量身定做,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新生业态,重点是促进行业发展,“放水养鱼”,在监管上应以包容的心态,宽监管为主,待行业基本成熟后,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政府与行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行业发展在政府的“视野”之内。对于一些重要的敏感领域,则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政府尽早介入,同步研究科学有效的监管方法。

——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应破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体制障碍,发挥好信息网络技术的作用,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信用约束机制促进新兴经济活动健康良好发展。

——完善风险管控体系。一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新探索,另一方面要加强事中事后的风险管控,早发现、早控制风险。

——发挥好信息技术手段的作用。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以网管网,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及时、有效应对风险。

明确责任,调动多方力量共建新治理体系

面对新兴经济的蓬勃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既需要、也可以依靠第三方、同业、公众、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共同推进行业治理。例如,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平台企业掌握了大量其他市场主体的信息,相对于政府具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可以发挥其协助政府治理的作用。而分享经济的发展,则改变了传统的一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众创、众包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让用户和消费者参与到产品研发设计中来,社会经济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如何解决劳动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协商规则和维护权益。

联合社会力量协同治理,需要明确政府、平台、企业、消费者等各方的责、权、利,建立科学、合理的新型治理规则,发挥社会力量的优势,形成高效、协同的社会运转机制,但政府仍然要承担最终责任。总之,在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监管中,应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按照政府在市场失灵的部分发挥作用、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不多干预的原则,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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