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政策必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江苏省物价局牵头召开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7-12-19 16:14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12月19日讯 记者袁雪飞报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近日,江苏省物价局牵头组织召开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人、省物价局局长张卫东主持会议,省政府办公厅主任谢润盛出席会议并讲话,29家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以及有关厅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联席会议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8年工作要点》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专项督查方案》等三个文件。会议还对下阶段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了部署。

去年8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江苏省内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提请人大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等,均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还具体列举了制定上述政策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4大类18条标准,要求行政机关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前要进行自我审查。去年9月,江苏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正式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物价局。联席会议主要承担统筹协调、总体指导等工作。

自去年以来,江苏省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印发了实施意见,一半以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物价局认真履职,将这项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通过举办培训、指导督查等多项举措,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目前,各设区市及大部分省级部门按照“谁起草、谁审查”或者“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和相关职责,全面加强对新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与此同时,各设区市及大多数省级机关已启动对原制发的仍在实施的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下阶段,江苏省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开展政策清理,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坚决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肃查处行政垄断案件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的行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省物价局正在依法依规对多起行政垄断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将根据案件查处进展情况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

【责编:姬艺萱】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