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水利行业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20-11-19 12:49     中国发展网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脱贫攻坚水利行业职责,坚决扛起水利行业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昭通水利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昭通市水利局局长付松说道。

2016年以来,昭通市水利局认真学习实践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要求,把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作为水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头号水利扶贫工程来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和达标,全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超额完成,全市饮水不安全人口全部清零达标,取得了全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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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措施“护航”农村饮水安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立农村饮水安全首要位置。昭通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设立局扶贫办,负责脱贫攻坚暨农村饮水安全日常具体工作。

二是夯实前置规划,争取落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坚持规划先行,规划意识是前提。按照中央、省作出的一系列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重大部署,提出的新时代饮水保障新要求,2016年昭通市紧紧抓住机遇,组织11县区编制完成《昭通市“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规划总投资6.57亿元。计划采用新建自流饮水工程、现有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改造配套供水工程,提高项目区145.35万农村人口供水水量、供水水质、方便程度和保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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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瞄准脱贫目标,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精准到户到人。市水利局坚持精准饮水保障,采取了过硬措施,把“水量、取水方便程度、水质、供水保证率”4项评价指标作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退出考核验收的“度量衡”,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精准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盯住卡户、重视非卡户,全面动员、全员参与、高位推动、真督实导、狠抓落实,全面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达标,确保达到“不漏1户、不落1人、人人实现饮水达标”目标。2019年底,全市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不达标人口14101户61888人实现全部销号,销号率100%。

四是强化建设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坚持“脱贫攻坚,水利先行”,认真贯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昭通市水利局在分片挂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明确1名副调研员、12名工程师,组成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技术咨询服务专家小组,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建立了行政、技术双线责任体系,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管理办法,责任具体明确,细化到人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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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注重建后运管,保障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围绕“管道有清水,管理有机制”目标,昭通市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深刻领会“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工作内容,全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各项工作。

六是着力问题整改,补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短板弱项。市水利局始终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突出问题整改,尽锐出战、直面问题,成立问题整改专班,建立健全问题交办、督办和销号机制。统筹各级各方面发现和反馈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分类分层进行交办,定期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一件一件督办、一件一件对账、一件一件销号,确保所有问题得到整改,逐一销号,全部清零,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各类问题的发现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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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完成任务 建立健全机制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超额完成。5年来,昭通市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作为首要任务,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重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饮水不达标问题,抓实巩固提升,以尽锐出战、迎难而上的精神状态,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定决心真抓实干,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程建设力度,快速高质量推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群众吃上了放心水。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资14.17亿元,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6676年,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206.36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8.59万人,超额完成全市“十三五”规划任务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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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全面达标。按照全市脱贫攻坚总体部署,2018年绥江县、威信县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市县严格按照《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开展达标认定,确保了2018年绥江县、威信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2019年底计划脱贫摘帽的7个县(区)按时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后,各县(区)相继组织开展了入户排查工作,县级自评全面达标,市级抽查、省级复查均全部达标;2020年市级如期开展了镇雄县的达标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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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和运管机制建立健全。“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全部落实。按照国家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 号)要求,2019年6月底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2019 年底前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目前,昭通11县(市、区)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已全部落实。水费收缴机制普遍建立。(周聪)

【责编:予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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