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大姚县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针对目前贫困县涉农资金种类繁多,多头管理、交叉重复、分散使用等问题。按照“制度一个笼子、资金一个盘子、项目一个单子”的思路,统筹整合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聚集效应和政府投入的主体、主导作用,加大扶贫资金争取整合力度,按照“规划引领、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明确报账的实施范围、报账程序,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以来共整合交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林业、扶贫、发改、民宗等各块资金37.65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持脱困户产业、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等。通过资金和项目整合,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农民科技意识得到增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进一步加快。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调整充实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好各级安排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落实;结合中央、省、州有关规定,细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大姚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大姚县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资金管理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实行专户、专人、专账管理,及时安排整合资金到乡镇和具体项目实施部门,加强跟踪问效,使资金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发挥财政资金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提高该县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使用精度和效益,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资金争取,协调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建设,确保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
加强资金整合,强化资金保障。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扶贫资金争取整合力度,按照“规划引领、项目跟随规划走、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发展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涉农资金下达后,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和分配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初步分配,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后,立即分解下达资金文件,并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等保障工作,切实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落实惠民政策,增加“三农”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缓解农民生产成本压力,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落实到群众手中。截至目前,发放惠农补贴资金7205.15万元,其中:耕地地力补贴2864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森还草补助202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281万元,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原平衡奖励915.83万元。及时兑付三批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1116.32万元(第一次425.32万元、第二次406万元、第三次285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达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790.96万元,支持全县12个乡镇自然村3020座公厕改建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实现了行政村公厕全覆盖和农村户厕70%以上。及时下达沪滇帮扶资金3110万元,用于金碧镇胡屯村委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1000万元,金碧镇大姚工业区标准厂房建设1300万元,龙街镇鼠街村委会特色果蔬种植基地700万元,劳务协作项目110万元。
强化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根据2016年至2022年各年度《大姚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大姚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及相关股室联系乡镇财政所工作的通知》,开展督导检查,规范资金支付,解决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报账不及时、往来款长期挂账、拨款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备、乡镇部门分工协作不当等问题。分管领导按所联系的财政所亲自带领联系业务股室到乡镇督导每年不少于检查2次。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2021年以来,参与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督查检查6次、巡察3次,不断提高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效率;将扶贫工作中发现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违规使用财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闲置滞留、公开公示不到位、基础管理工作不规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监管不到位5方面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预防财政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主动接受监督,加大公开力度。依据国家、省、州关于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出台《大姚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大政办发〔2018〕30号),要求县级主管单位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公开公示,并保证公示内容长期有效;要求乡镇和村要利用乡镇和村级公务公开栏对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公开公示。其中扶贫建设类要求公告公示必须包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和效益、实施范围及责任人等8要素;扶贫补助类项目要求公告公示必须包含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要素。通过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公开,有效杜绝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地接受群众监督。
推进挂包帮扶,责任细化到人。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选派两名工作人员到新街镇大古衙村委会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脱产抓好挂包村委会的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工作;认真按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好各阶段的工作,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县财政局投入资金75万元(其中:投入驻村工作经费27.5万元),全力做好挂包帮扶工作;深入挂包村组做好 “挂包帮、转走访”宣传工作,向脱困户准确、及时地宣讲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政策,帮助脱困户制定发展计划和帮扶措施,引导脱贫群众转变观念,克服“等靠要”思想,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印制“三卡”及帮扶手册700余册,组织挂包干部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做到对脱困户家庭情况、政策情况、收入情况“一口清”。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组织脱贫户开展各项技能培训6次,转移就业243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产业、就业、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积极谋划,因户施策,完成大古衙村委会三年扶贫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助春耕活动,协助做好1500亩烤烟生产,推广工业辣椒种植78亩,认真谋划好2022年产业发展思路,拓宽贫困户产业发展渠道;班子成员结合大古衙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讲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内容,对脱贫户进行自强、诚信、感党恩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党的脱贫政策,带动贫困户自身发展、自力更生;强调挂包干部必须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并规定每月最后一个周末为干部扶贫工作日,遍访脱贫户,进一步掌握挂包脱贫户的基本信息、家庭收支、思想动态等情况,通过多次走访,拉近干部与挂包户的距离、增进与挂包户的感情。开展脱贫户环境卫生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4次到大古衙村委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引导贫困户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下一步,大姚县将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进一步引导农村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压紧压实资金争取责任,强化部门作为争取项目资金的主体,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持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中央和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要求,参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试行)》《大姚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机制,积极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做好涉农资金投入实行股份量化相应制度,配合扶贫、发改等部门完善扶贫项目库,制定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的股份量化管理办法,将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形成的资金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助推全县合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强化财政三农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积极参与审计、监委、扶贫等部门继续加大三农资金监督检查力度,从资金筹集、资金分配、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资金结算、资金使用效益等资金管理使用环节,按照部门职能行使监督检查职能;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做好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行为,对财政三农资金管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
持续做好挂包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群众当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的“帮扶日”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村入户,深入挂包户家里,采集信息、核算收入、了解贫情、想办法找路子,共同整治环境卫生、宣传政策,进行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在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方面的作用;依据制定的村级三年扶贫实施规划,细化2022年产业发展方案,做好大古衙农村安全饮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配套项目。驻村工作队员及帮扶责任人要引导脱贫户开展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全面落实扶贫小额信贷重点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规模规范发展绿色产业和牲畜及家禽养殖,促进增产增收。(大姚县财政局 余天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