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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

2020-10-26 13:01     中国发展网

今年,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医保局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明确参保缴费对象。本市户籍的城镇和农村居民,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I级和Ⅱ级残疾人、Ⅲ级及以上重型精神病人等均由财政资助参保。对刑满释放、军转退役、婚姻迁入、回乡落户的大中专学生等人员在参保费用征收期内落户的,必须在费用征收时间截止前缴费。

明确参保缴费时限及标准。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从2020年9月9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28日前进行查漏补缺,未缴费者不享受医保待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由上级财政给予补助资金

明确职责任务。将目标任务下达给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应达到98%以上。建立“政府组织,税务、医保、财政、教科体、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乡镇(街道)主责,医保、税务窗口经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机制。

明确工作纪律。一是规范乡镇(街道)社区代收工作,深刻吸取阳光问廉曝光问题教训,严防代收风险。二是严禁欺瞒群众,收而不交,骗取保费,一经发现,移交纪委处理;三是收取参保费用时,严格搭车收费;四是确保参保人员信息准确率100%,及时录入率100%,防止参保人员信息错误。(王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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