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江西省渔政局获悉,为了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进一步规范江西省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管理,整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已印发《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执法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4月30日,重点检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表演场所、酒店、养殖场等。检查其技术条件、物种来源、保护设施、经营状况等是否与行政许可相符。对非法引进和无证驯养、经营利用保护级别水生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处理,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切实规范养殖和利用秩序。
《方案》还要求,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许可工作。凡在江西省从事保护级别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利用的单位或个人,须取得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相应许可证件后方可进行。
同时,要健全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许可证档案管理。依法特许利用的单位或个人,对动物来源、去向、用药、饵料、生存环境及数量的变更等特许利用情况,均要记录清晰,及时建立经营利用台账和档案。用于水族销售的还应留下购买人联系资料,以便管理部门核查。(江南都市报詹书品、记者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