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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钥匙”更带感 精准开启减税之门

2017-03-23 12:02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3月23日 通讯员张爱东 记者袁雪飞报道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出口货物为该国家(或地区)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堪比“纸黄金”,是出口企业享受关税减免的重要文件、打开国际市场的“金钥匙”,更是国家自贸区战略实施的必要工具。随着区域间经贸合作推进,除了1项优惠贸易安排--亚太贸易协定,目前我国已先后同东盟、瑞士、澳大利亚等2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4个自贸协定,此外还有40个国家给予我国出口产品普惠制待遇。自贸协定增多、产地证种类繁多,也带来了签证种类等的选择问题。

江苏张家港检验检疫局与港城出口企业一道,检港同行探寻用足用好原产地证“金钥匙”的小锦囊,检企携手开拓一带一路新市场,让“金钥匙”更带感,精准开启港城出口企业月均5千万减税之门。2017年前两个月,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共签发各类各类产地证5437份,同比增长17.3%,其中优惠性原产地证书4559份,签证金额2.9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8.88%和15.59%,企业可获得进口国关税减免约1.02亿元人民币。

 锦囊一:准确选择证书种类

 1、了解出口产品的可签证书

原产地证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优惠原产地证书主要用于享受关税减免待遇,非优惠原产地证主要用于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政府采购等方面;根据用途不同,原产地证又可细分为一般原产地证、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和专用原产地证四类。

(1)一般原产地证是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一般原产地证书(CO证书)属于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不享受进口国的关税优惠,因此即便最惠国税率不是最优惠的,一般原产地证书通常也是贸易必备文件。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FORM A)是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关税优惠的官方凭证。普惠制是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税或全部免税的更优惠的待遇。

(3)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目前我国签发的该类证书主要包括13类--东盟、新西兰等14个自由贸易协定中需要签发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的有12个,加上优惠贸易安排亚太贸易协定;而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CEPA,由于香港、澳门基本法确立的自由港制度,不征收关税,因此不需要签发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4)专用原产地证书--国际组织或国家也会根据政治或贸易需要对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原产地证书,如欧盟为进口农产品而专门设计的《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用于证明进出口毛坯钻石合法来源地的《金伯利进程证书》等。

 2、突破一国多证的选择难点

会选善选是选准签证种类的关键。随着区域间经贸合作推进,自贸协定增多,导致我国产品出口某些国家可申领多种原产地证,从而带来了证书种类的选择问题。例如在《中韩自贸协定》生效以前,亚太证书是出口韩国产地证的首选。而现在除了亚太证书外,还可以申请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但两个协定的关税减免方案并不相同。由于中韩自贸协定的降税存在较长的过渡期,不少产品在2-8年后才适合申请中-韩自贸区原产地证。现行原产地签证政策中,涉及不同优惠方案的国家还有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等多个国家,因此企业若申请上述国家的原产地证书,则需要比较不同证书享受的税率选择优惠幅度更大的原产地证。

 锦囊二:找准证书签证机构

一是了解各种原产地证分别由哪个签证机构签发;二是查看信用证有无规定、客户有无指定签证机构。

1、(非)优惠原产地证

非优惠原产地证主要包括一般原产地证,主要由检验检疫机构及贸促会签发,进口方要求由官方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进口方要求由民间机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应当向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申请办理,未明确要求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签证机构。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进口商在信用证或其他外贸单据上指定了签证机构,应当尽量满足。

普惠制原产地证目前只能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根据双边协议规定,东盟、巴基斯坦和智利等自贸区原产地证书通常由出口成员方的政府机构签发(注:目前贸促会已启动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的签发),其余自贸协定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企业可根据客户要求自主选择签证机构。

2、专用原产地证

专用原产地证中,《输欧农产品原产地证》、《原产地命名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金伯利进程证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各地经贸委(厅)有关部门签发《输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手工制品原产地证》由各地经贸委(厅)的有关部门签发。

 锦囊三:及时申领所需证书

为了享受原产地证所带来的关税优惠,出口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原产地证书,不能后发的及时办,允许后发的及早办。一般产地证在货物出运后申请即为后发,通常需在货物出运后三个月内办理;日本普惠制原产地证不接受后(补)发证书,一般应在出运前或出运时办理。

目前已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除亚太贸易协定及中国-智利和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没有规定可以补发原产地证书外,其他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均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补发(通常为货物装运之日起一年内,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为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

企业在申请补发证书时,应如实填写出口货物离港日期和申请日期,经签证人员审核通过后,便可获得一份相应栏目内标有“补发”字样的原产地证书,即补发证书。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原产地签证操作程序,货物出运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的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货物出运后3日内签发的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货物出运后15日内申请签发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货物出运后30日内申请签发的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货物出运后7个工作日内申请签发的中国-韩国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均不作为补发证书,证书上不会出现“补发”字样。

另外,补发证书与出口前申办的原产地证书在享受优惠的效率上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进口报关时能够提供原产地证书,进口方海关一般会立即按照自贸协定税率征税,但如果是补发证书的话,企业一般需要先按最惠国税率缴纳关税,待提交补发证书后再办理退税,并且有的国家退税手续较为繁琐,退税到账周期较长。因此如果能够“先买票后上车”还是不要“先上车再补票”。

锦囊四:如实申报避免风险

如实申报包括要如实申报货物描述信息以及货物的实际运输路线。既要确保发票和产地证对货物的描述保持一致,不可随意在录入证书时将发票上的品名合并,导致发票和证书不一致。对于中转的货物运输路线也要如实提供,特别是在台湾等地中转货物未及时提供未再加工证明已成为我国不少企业遭遇退证的重要原因。此外,对涉及多方贸易的货物信息也要如实申报,必要时还需提供中间商发票等,否则可能无法享受优惠甚至导致退证。

锦囊五:认真把握申报步骤

认真把握原产地证申办步骤:①确定产品的关税税则分类,即HS编码或税目;②检查给惠产品范围:查询进口国的关税承诺表,查看税目是否在降税范围;③评估优惠幅度:查询进口国关税承诺表,依据降税分类和基础税率,评估出口产品的优惠幅度;④检查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依据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的要求,判定货物的原产情况;⑤检查运输情况(直运规则):如果货物途经非缔约方,需向进口海关提供有关证明文件;⑥准备证明文件:自贸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证书格式作为证明文件。

 锦囊六:用好规则拓展市场

提高区域性原产地证的利用率。近年来,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惠制优惠逐渐弱化,而相比之下,区域性原产地证的优惠幅度和范围更为深广。外贸企业应充分利用贸易规则,强化产品价格优势,提升竞争力,加快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步伐。

提高退证风险意识。原产地证书作为“免税金牌”,各国海关的审查必将趋严。特别是近年来东盟等国的退证率较高,造成的通关受阻等损失较大,企业应提高风险意识,在办理证书时务必要严格核查信息,确保准确完整。

加强政策和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进口国关税减免方案,涉及不同方案的,应预先查阅不同方案关税优惠安排。善用优惠原产地签证政策,争取进口国最大幅度的关税减免,为产品赢得更大的议价能力。同时在享受主管部门不断提高的签证便利化措施的同时,要遵守诚信原则,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相应的台账保存等工作。

【责编:肖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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