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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增强执法司法公信

2020-09-24 16:29     中国发展网

监督是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必须延伸到哪里。中央多次强调,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这为政法机关深入推进政法领域改革、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改革和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主要任务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一年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首先是要尽快修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改变“重刑轻民”的法律监督格局。加快推进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有效解决检察机关获取监督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推动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强化监督质量和效果。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充分发挥“巡”的优势、“驻”的便利,主动发现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其次是要强化惩戒问责。明确法官检察官惩戒与纪检监察职能的边界,理顺惩戒程序与纪检监察程序的衔接机制,建立程序严格、保障有力、处罚慎重的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确保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落实到实处。健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最后是要强化执法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主动将执法司法全过程、全要素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对律师代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司法人员办理案件长期由同一名律师或者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建立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对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严防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相“勾兑”。(伍秋霞)

【责编:予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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