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军:绿园区政协委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长春市海归华侨企业家商会秘书长、党支部书记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孙建军建议:
搭建服务平台。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开展邻里互助、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活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完善扶持政策。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承担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补贴。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专业化水平与服务能力。
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建立健全监管、民主监督、财务等相关制度,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运行。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估标准和办法,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