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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条例》为标尺引人才“竞流”

2021-06-23 17:48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人才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条例》的第三十四条要求,要推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加快发展,人才是关键。”《条例》的出台为破解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匮乏的困局提供了支撑,指明了方向。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政策环境不优、平台条件薄弱、服务保障不够、人才匮乏等“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当前,正值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更加迫切。要让人才活水向基层一线流动,必须树立“筑巢引凤”思维,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精心打造凝聚人才的“强磁场”,让人才愿意来、留得下、能出彩。

广开渠道“引才”。“问君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要让人才更好地向基层一线流动,广开人才引进渠道是前提。要健全人才流通机制,打破传统身份、地域、人事关系等束缚,构建人才流动体系网。要创新人才政策,改进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扎实推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要采取选派第一书记、挂职锻炼等方式,引导党政人才到到重点工作最前沿、脱贫攻坚第一线实践锻炼,有效缓解了基层人才智力资源匮乏的难题。要更加注重实绩和基层工作经历,将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提拔、高级职称评定等重要依据,切实引导鼓励干部到基层干事创业。

厚植沃土“留才”。“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要不断加大人才工作投入,构建拴心、留人的服务环境,营造“近者悦、远者来”的人才生态。要树立资源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的导向,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工作在一线、服务在一线、建功立业在一线。要严格落实乡镇补贴等待遇保障,给予他们更多关注,予以与他们所作贡献相当的报酬和地位,让他们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让离开城市安逸生活、“抛家弃子”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建功立业的他们得到全社会尊重。要在思想上注重引导、在工作上注重帮扶、在生活上注重关心,让他们真正感到工作有干头、生活有甜头、事业有奔头、前程有盼头,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归属感和成就感。

搭建平台“用才”。“用才是引才的根本目的。”要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打造事业平台,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要大力营造有利于人才在基层发展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人才在基层一线安心工作、锤炼意志、发挥作用。要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让各类人才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要积极通过实施人才安居保障工程,不断完善人才关怀机制,让人才各尽其能。要充分发挥各类优秀人才的优势,建立高层次人才与乡土人才“结对帮带”机制,采取举办各类乡土人才培训班等方式,努力培育一批适应产业结构需要、具备创新富民本领的“土专家”和“田秀才”,推动实现人才“聚合、裂变”,培育带动更多优秀人才推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发展。(镇雄县委组织部  李德健)

【责编:沈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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