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那么,出台方案的主要背景和考虑是什么呢?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方案又部署了哪些重点建设任务?如何确保行动落实落地?仔细研读方案可以看出——
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如期完成,村庄基础设施显著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农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是,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还存在明显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2021年、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也都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要求。
此次制定出台方案,对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有助于推动确立乡村建设的工作导向、推动健全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推动乡村建设政策集成要素集聚,以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坚持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
《方案》行动目标是到2025年,乡村建设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要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要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要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显著加强,让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方案》明确了“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12项重点任务,并就“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作出细化部署。方案指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在理念上,坚持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在目标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在推进上,坚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在方式上,坚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这一点在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区域实施起来相对比较有基础条件,因为长江经济带在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起步早,有成功案例和发展模式可借鉴复制。
方案全面部署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做法
那么,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是什么?从方案来看,乡村建设的一个基本目标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是保障基本功能,解决突出问题。
方案围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具体来讲就是制定一个规划,实施八大工程,加强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二是供水方面,重点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能源方面,重点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稳妥有序推进北方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四是物流方面,重点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五是推进数字技术工程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六是重点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七是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八是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环境整治是乡村宜居的重要举措,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围绕强化乡村建设要素保障,方案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支持措施
方案在投入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明确中央财政、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出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等支持乡村建设方面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
在乡村用地保障方面,要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优化用地审批流程,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在乡村人才保障方面,有组织地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人才优势,让他们有用武之地,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为乡村振兴贡献聪明才智。
统筹协调、清单管理、评估考核、示范引导确保方案落实落地
方案明确要求重点抓好统筹协调、清单管理、评估考核、示范引导等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方案落实落地: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中央层面建立专项推进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市县乡党委和政府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省级确定年度建设任务并细化到县级,县级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建设评价,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
——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创建,及时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乡村振兴是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共同发力,才能保障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此次方案的出台,进一步细化了乡村建设的行动部署和要求,这将更加有利于各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作者:袁羽钧,系中国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