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村级生态环保委员实践”近日获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姜堰在全省638个送评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市县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姜堰生态环境局在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结合镇村小微企业较多等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在姜堰区所有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分别确定1名生态文明委员和1名环境保护委员,填补农村生态环保组织架构空白,打通了村(居)生态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该区村级生态环保委员充分发挥“接地气”优势,成为守护蓝天碧水的“千里眼”“顺风耳”。他们结合日常工作深入村民小组、工厂企业、田间地头,发放生态环保宣传资料,帮助生态环境部门紧盯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散乱污”整治、环境信访矛盾调处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成为推进姜堰生态文明建设一道最为靓丽的风景线。(闵立银 姜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