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创新河湖管理新机制 构建系统治理新格局

2021-11-26 16:30     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十六字”治水思路,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河湖管理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四川中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厘清河(湖)长职能职责,科学定位,“针”解难题,既圆满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又以强化自身建设来筑牢基层基础,创新河(湖)长制工作管护机制,探索出一套“三清五加”的中江模式,河(湖)长制工作呈现出多点开花、成效喜人的良好局面。

“三清”:筑牢河湖管护基石

河湖管护底数清。河湖管护的首要任务是要把全县河湖的底子搞清楚弄明白,问题的根源在哪里,污染的源头是什么等等。县河长制办公室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下足“绣花”功夫,集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强化日常巡河,确保各类问题底数了然于胸,力促工作开展有底气,各项决策接地气。今年1-10月以来,县级河长巡河226次(应巡河170次),乡镇级河长巡河4490次(应巡河4410次)。

河湖管护规划清。河湖管护规划是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目标和方向,该县在开展河湖管护规划工作中,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管护规划,建立河湖管护项目库,为实现河湖管护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今年,开展种养结合示范场1户,生态补水共5876万方(其中,郪江流域3600万方、凯江流域2076万方、沱江流域200万方);实施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2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座,会龙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4平方公里,15个乡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和30个乡镇二期管网建设工程;开工建设中江县凯江—小东河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程,中江县永太镇凯江河防洪治理工程,清溪河堰改闸工程2处;完成凯江、小东河、余家河、仓山河、马力河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83个,公厕和户厕改造13882座,小型水电站清理整改“回头看”12座,仓山河、广福郪江清淤20公里,郪江流域生态护岸工程10公里和普兴镇龙宫咀仓山河曝气设备的安装。

河湖管护责任清。河湖管护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就会出现扯皮、推诿,更甚至会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县河长办制定完善河湖管护工作机制,会同县级联络员单位研究制定2021年河(湖)长制郪江、凯江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四张清单”及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及责任。通过召开县、乡级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推进会、专题会、部门联席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强化与相邻市(县、区)流域间的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明确日常管护职责,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共管共护。

“五加”:扎实抓好河湖管护工作

在体制改革上做“加法”。县河长办充分保障河湖管护的职能配置、人员机构和工作经费,专门设立了10个河湖保护中心内设机构,共核定事业编22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正股级),正股级干部职数12名(含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职数19名),主要派驻到乡镇,加强与乡镇的协同配合,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大幅提升河湖管护业务水平。据了解,中江县河湖长制的体制设置方式为全省唯一。

在问题查摆上做“加法”。县河长办印制《中江县79条河道、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工作方案》,主动担当作为,以“解剖麻雀、拉网式、全覆盖”的方式,牵头开展河湖“清源”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共排查出河湖、饮用水水源地等各类问题911个,分类建立台账,分层进行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河长制”向“河长治”转变,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截至10月28日,完成整改864个,剩余4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在监督考核上做“加法”。中江县率先印制乡镇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办法,以水质考核倒逼河湖长履职尽责,对每月考评水质不达标、污染物指标恶化的进行警示通报、约谈,初步形成了单元管理、分段考核、整域达标的河湖水环境质量管护新模式。当前,已在郪江流域18个乡镇设置22个河流水质考核断面,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每年作为断面水质考核金,每个乡镇设立基准金3万元,考核断面所涉河流长度按1000元/公里计算调增资金,并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全年月平均水质监测情况以及部、省、市督查暗访通报等情况,核算奖励资金最终分配。

在污染源头上做“加法”。中江县采取“镇承包、村调剂”等多种方式,对河道自然岸线8米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平整、退耕还草建设,形成水域岸线廊道隔离带,有效防止耕种对岸线水土的破坏,降低农业面源污染风险,有力提升河道水生态质量,实现河道畅通、河岸清洁、河水清澈的目标。现已实施普兴镇郪江段近5公里“退耕还草”试点工程,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耕种问题,建立生态廊道50余亩。

在督促指导上做“加法”。县委目标办、县河长办联合组成河(湖)长制业务指导和督查工作组,针对镇、村级河(湖)长履职、重点河段、水库、渠道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指导和督查,对省市县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提示、通报,助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确保河(湖)制工作落地落实。今年,第一、二、三季度的督导共发现问题106个(一季度32个,二季度47个、三季度27个),现已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限期整改。出动水政执法巡查87次,360人次;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联合执法6次,巡查103余次,390人次,配合公安查处刑事案件14起。(唐家琦)

【责编:沈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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