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至19日,长春市绿园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焦明元带队到全区7个街道全覆盖实地踏查“幸福小区”创建工作。
调研组采取“听、看、察”方式,先后实地踏查铁西街道、青年路街道、同心街道、春城街道、正阳街道、林园街道、普阳街道21个拟创建市区两级“幸福小区”的小区,并分别组织街道、社区工作者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进展,明确下步安排。
焦明元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围绕“怎么看”,深刻领会开展“幸福小区”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切实把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聚焦落实到小区,把基层治理的最终成效体现在小区,积极构建形成党委政府依法履职、社会组织积极协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共担社会责任、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发展成果的基层治理工作新格局。
二要明确工作路径。围绕“怎么干”,细化工作标准,对照全区“八好三十有”创建标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具化工作目标,确保干有方向、落有遵循。坚持党委统筹、包保助力、物业服务、社区一线,调动居民群众、属地干部、下沉干部、物业企业“四个积极性”,街道党工委要强化顶层设计,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加快工作进程。社区干部要亲力亲为,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推进创建工作。要善于使用各级下沉干部资源力量,做到感情融通、相扶相助。要切实将物业企业作为助力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统筹起来,积极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覆盖面。
三要直面矛盾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发挥“钉钉子”精神,不推不拖不躲,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不间断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着力解决好居民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群众更有效地参与城市发展、更直接地感受城市变化,让基层治理成效更好地惠及广大居民。
四要注重务实有序。要持续发力、务实笃行,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一个小区一套方案,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物质资金支持、困难群体帮扶、重点问题攻坚、便民惠民服务等方面,对“幸福小区”创建实施项目化管理。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穿点成线、连线成面,分批次推进“幸福小区”创建工作,全域提升辖区小区整体环境。(绿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