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通讯员杜文龙 记者富庆熙报道 3月23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在春在海事码头开展了长江流域通江段高坑库区渔民退捕及捕捞船舶集中报废处置行动,集中拆解43艘各类渔业船舶。
“虽然打十几年鱼,但是现在水上渔业资源匮乏,鱼也越来越少了,为了保持生态平衡,要求我们渔民退捕,也给予一定的安置补赏,我们还是很理解和支持的。”诺江镇渔民苟亮说。
据了解,通江县地处长江流域重要支流嘉陵江水域,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该县自然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期。
“水产渔政局前几天在镇政府给我们渔民宣传退捕补偿政策,以及给我们的保障措施,我们渔民还是很满意。按照退捕补偿政策,我们的捕捞许可证是一船一证1万块钱,我们有摊网位置并且近3年连续进行摊网作业的网具补偿是6000元,铁质非机动渔船是5000元。”广纳镇渔民苟曹文说。
据悉,苟曹文一家人在高坑库区已经从事了二十多年的渔业捕捞生活,捕鱼是全家人的主要经济来源,此次禁捕也对他们上岸后能够顺利转产做出了相应补偿。
“我们过渡时间的生活补偿,按照每证核定作业人数2人,每人每一个月补偿是300元,过渡时间照两年计算,这个还是有保障的,我们也是拥护的。”广纳镇渔民苟曹文说。
推进长江流域通江段禁捕工作,是恢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屏障功能的重要举措,对保护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物种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退捕禁渔之后,通江县也制定了相关政策,确保渔民上岸以后能顺利转产。
“为了确保渔民们顺利转行转业。一是进行就业培训。二个就是通过产业发展这些方面进行培训,通过一些项目或者其他方面的支持,可以让这些渔民稳定的走上转行转业的道路。”通江县水产渔政局局长向鹏说。
据悉,通江县涉及禁捕的各类合法渔业捕捞船舶共计102艘,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安排部署,通江县将于今年六月底完成全部禁捕补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