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巴州区清江镇全力抓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完善审批机制。规范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审批机制,明确申请条件及建房标准,严格按照“集约节约、规划引领、依规审批”原则,实行农户申请、村级申报、镇级审批、区管转用审批流程,对农户建房申请进行逐级审核,确保符合“规划管控、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等要求。
坚持联审联办。成立了镇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联审联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宅基地用地审批管理联合审查和集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级上报资料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联合审查办理,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督促经批准建房的农户2年内完成房屋建设。截至目前,已受理农户建房申请6件,正在组织进行审核。
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领导小组+职能部门+村级协管员”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定期对辖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将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对涉及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无规修建的情况,扣除村(社区)、村级协管员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李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