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成效

2022-11-16 11:42     中国发展网

近日,为压紧压实学校(幼儿园)和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高位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着力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地见效,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建立了区级部门和属地镇街协同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印发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进度,指导学校构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三级责任体系,对“三类人员”定岗、定人、定责。目前,全区190个学校食堂已任命食品安全总监111人、食品安全员387人。

动态摸排、确定岗位。动态摸清属地学校(幼儿园)及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底数,在督促学校全面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指导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依法配备与食堂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同时,根据学校(幼儿园)办学规模、校区设置等情况,配备数量相宜的食品安全员,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员至少2人,且明确A/B岗工作制度。

培训考核、选定人员。学校(幼儿园)配备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符合《规定》明确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食品安全总监原则上应为学校(幼儿园)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目前,江阳区已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15场次、600余人次,并依托“食品安全员抽考”APP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线上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目前已考核学校管理人员500余人。

江阳

(辖区部分街镇开展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现场)

健全机制,明确职责。督促指导属地学校(幼儿园)及学生集中用餐配送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对外公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逐级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全区学校食堂全面推进管理制度及“三类人员”信息公示,同时印制使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检查资料。(李界孜  李玥衡  叶园)

【责编:沈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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