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云南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高颜值和发展高质量齐头并进。
《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国家下达云南省的9项约束性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全省各地深入探索,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突破。
2022年,云南省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集中力量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
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督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把“利剑”,云南省以鲜明的态度、坚决的措施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东河发源于保山市隆阳区东北部,在隆阳区境内全长95.4公里,流域面积1481平方公里。2021年之前,东河流域水污染严重,曾经的“母亲河”变成了“纳污河”。保山市委、市政府将东河流域水环境污染问题整改作为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给保山市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东河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山市东河流域水污染问题整改目标任务总体方案》,提出6个方面42条治理措施,举全市之力推动东河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随着系统治理、截污控源、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的深入推进,东河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从东河之问到东河之治,再到东河之美,保山市瞄准这一目标奋力推进。
截至2022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的云南省5个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违建小水电敷衍整改、昆明市长腰山过度开发两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督察反馈的5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31个问题的整改正加快推进;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率达96.9%。(李会明)